
更新时间:2025-04-17 14:10:19 点击量:
为深入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,全面落实常态化学生全员艺术展演机制,广泛开展艺术实践活动,切实提升我市中小学艺术教育水平和学生美育素养,经研究,决定继续开展常州市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5.优秀组织奖:实行积分制,根据合唱、戏剧、朗诵展演和艺术作品、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展评情况赋分,对组织工作成效显著的辖市(区)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单位进行奖励。
6.指导教师奖:奖励获得艺术表演节目一等奖及以上的指导教师(每个节目不超过3名)、艺术作品一等奖及以上的指导教师(每件作品限1名)。
(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各地各校要将艺术展演活动纳入年度工作计划,健全工作机制,整合相关资源,增强活动实效。各地各校相关活动经费由地方和学校自行解决。
(二)严肃工作纪律。活动不得出现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、侵犯他人著作权等情况的节目和作品。各地各校要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严肃评选工作纪律,及时公示公布评选结果,自觉接受监督,杜绝舞弊等违规行为。
(三)积极营造氛围。各地各校要以艺术展演活动为契机,营造富有艺术气息、充满蓬勃朝气的校园文化环境。依托各类媒体平台,广泛宣传报道展演活动特色亮点,营造全社会共同促进学校美育发展的良好氛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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